公寓大廈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簡上字第89號判決

案件概述

被告未經住戶同意,擅自於公寓外牆掛設招牌及冷氣室外機並未給付任何租金,而雖嗣後已將招牌拆除,然公寓外牆仍留有遭破壞之痕跡,經原告多次通知,被告均未修補,原告爰委託本所辦理訴請回復原狀及返還不當得利,獲部分勝訴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