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仲裁人涉賄 新北市府改判不必支付7千多萬元給僑力營造

大逆轉!仲裁人涉賄 新北市府改判不必支付7千多萬元給僑力營造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因「中港派出所、圖書館暨托兒所後續工程」與僑力營造發生工程款糾紛爭議,中華民仲裁協會判命新北市府應支付該工程款7226萬元,新北市府興訟,一、二審皆判新北市府敗訴,但檢方查出此案仲裁人之一的建築師詹世鴻涉嫌收賄、僑力營造涉行賄,高院更一審今逆決大逆轉,判決撤銷此件仲裁判斷。

此案源於新北市府於2002年12月25日針對新莊市公所的中港派出所等工程,與僑力營造簽訂工程契約書,後來工程傳出疑有施工不良等爭議,僑力營造因此就工程款糾紛提出質疑,申請仲裁,經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於2008年12月做出仲裁判斷,判新莊市公所應支付7226萬元工程款給僑力營造。新北市政府後來提行政訴訟但遭判敗訴確定。

新北市府不滿,提起民事的「撤銷仲裁判斷」訴訟,主張僑力營造負責人簡培城疑有勾結下包商製作不實合約書及協議書,浮報工程費用等情事,並對於仲裁人人交付賄款,使得仲裁人做出有利僑力營造的仲裁判斷,要求撤銷該仲裁判斷。

不過,新北地院認為,新北市府起訴此件民事的「撤銷仲裁判斷」訴訟,已逾規定的30天時間,加上簡培城等人所涉刑案尚審理中,未被判決有罪確定,判新北市府敗訴,新北市府上訴後,亦遭高院判決駁回。不過,此案上訴最高法院後,遭廢棄發回高院更一審。

高院更一審經3年多審理認為,仲裁人之一的詹世鴻已被最高法院判決認定收賄不法,遭判刑6年確定,顯然該仲裁判斷已有仲裁法第40條第1項第6款的撤銷事由,而且仲裁案當事人僑力營造負責人簡培城被判決認定對仲裁人行賄、涉詐欺得利罪,其法定代理人游素珠亦涉詐欺得利罪,分別被判刑4年5月、8月確定,而刑案判決無法預期確定之日,當事人並非因過失而逾期提起此案,因此今逆轉改判撤銷該仲裁判斷。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38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