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總遭認附隨組織聲請停止執行 發回北高行

救總遭認附隨組織聲請停止執行 發回北高行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黨產會認定救總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財產約13億餘元凍結。救總聲請停止執行,一審駁回,經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天認定原審未詳查,救總抗告有理,案件發回北高行。

黨產會去年9月22日認定財團法人中華救助總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在記者會表示,救總仍保留基於過去黨國體制下利用國家資源累積的財產,現有財產價值約13億餘元,其中現金約5億元、不動產價值約8.6億元,即日起凍結。

救總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原處分僅在認定救總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不致發生何等難以回復損害,裁定駁回。

救總不服裁定提起抗告,主張原處分在經行政訴訟本案判決撤銷以前,仍具有規制效力,將造成救總受到具體損害,難以回復,但北高行沒有逐一審究救總所指損害如何發生,是否難以回復,以及有急迫性。

最高行政法院受理抗告案後,認為黨產會在救總處分書,以「主文」表示,與之前黨產會認定中投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處分書不同,也就是救總這件是否不僅止於附隨組織的認定處分,是否同時作成推定不當取得財產的認定處分、禁止財產處分等行政處分,並不明確。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黨產會行政處分書面記載有疑義,關係本件停止執行的聲明範圍,也關係救總訴訟救濟程序標的範圍,原審未為審究詳查,有疏漏,因此認定本件抗告有理由,發回北高行調查釐清。(編輯:張銘坤)1100107

 

新聞來源: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107032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