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珍不滿遭指「脫衣求碰瓷」提告 北院判吳沛憶賠5萬元

陳玉珍不滿遭指「脫衣求碰瓷」提告 北院判吳沛憶賠5萬元

立法院去年底《選罷法》修法爆發激烈衝突,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衣服拉鍊當場鬆開、露出運動內衣,民進黨立委吳沛憶事後在臉書貼出影片,質疑對方「脫衣求碰瓷」;陳玉珍不滿名譽受損,求償150萬元。台北地院今(15日)下午宣判,判吳沛憶賠償5萬元。

全案起於2024年12月6日,立法院審議選罷法涉及恢復「雙重國籍不得參選」條文,藍綠爆發激烈肢體衝突。當時陳玉珍在議場混戰中,衣服拉鍊忽然打開,露出內穿的運動型上衣,事後在媒體前控訴遭人拉扯、衣物脫落,感到受辱。

不過,吳沛憶隨後於社群貼文反擊,稱有影片為證,陳玉珍是自己動手拉開拉鍊,再自己拉上,質疑是刻意營造受害形象,發文內容並出現「脫衣求碰瓷」等用語。陳玉珍主張此說法嚴重影響其個人名譽,要求撤文與道歉無果後,於2024年初正式提告。

案件今年6月首次開庭時,吳沛憶與陳玉珍均未親自出庭,由律師代理應訊。吳方律師出示現場錄影,指出陳玉珍確曾「兩度自行拉開又拉上拉鍊」,認為貼文內容屬於評論而非造謠,亦無惡意中傷,主張無侵害名譽。

陳方律師則強調,當日衝突激烈,衣物鬆脫純屬現場拉扯所致,且穿著為合宜的襯衫及內搭衣物,吳沛憶不應擅自以「脫衣」定性並對外發言,將個人情況政治操作,更引用具有性羞辱意涵的字眼,構成名譽侵害。

台北地院今下午宣判,吳沛憶須賠償陳玉珍5萬元,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3%、原告負擔其餘部分,其餘求償則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