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同婚釋憲例 律師聲請附隨組織案停審

舉同婚釋憲例 律師聲請附隨組織案停審

法院今天審理黨產會認定中投和欣裕台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案,欣裕台律師舉例同志祁家威就同婚案聲請釋憲,致法院停審3件同婚案,監察院已就黨產條例聲請釋憲,本件也應停審。 不過,是否停審,法官李君豪今天並未當庭做出裁定。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去年11月2日作出黨產會成立以來第一個行政處分,認定中投、欣裕台為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中投、欣裕台及國民黨不服這項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案件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今天開庭。 中投、欣裕台、國民黨及黨產會均派律師代表出庭,欣裕台委任律師提出聲請狀,主張監察院之前做出調查報告,認定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有違憲之虞,並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雖然司法院尚未做出受理或不受理,但本件應停審。 律師舉例同婚登記釋憲案,當年聲請人是同志祁家威,導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審理3件同婚登記案;同婚釋憲案於今年5月24日結果出爐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陣子才就3件同婚登記案重新審理,因此,本件應「類推適用」,在大法官就黨產條例做出解釋前,應予停審。 此外,中投及欣裕台委任律師主張,顧立雄時任黨產會主委期間、做出這項行政處分前表示,中投及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年底前應收歸國有,明顯先入為主,有預設立場,這項行政處分明顯有瑕疵,請求勘驗當時顧立雄說法影片,但黨產會委任律師則說,雖不否認顧有這樣說法,但顧僅是對調查進度做說明,應無勘驗必要。(中央社)

 

新聞來源:https://news.tvbs.com.tw/entry/838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