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女作家之死案外案 陳國星求償800萬元敗訴!

爆料女作家之死案外案 陳國星求償800萬元敗訴!

女作家林奕含前年輕生,補教老師陳國星被控誘姦一事,引起社會關注;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同年召開記者會爆料案外案,和歐珍妮雅公司業務經理徐筱蘋,質疑陳國星擔任負責人的日創社文化公司不符招標規範卻得標政府標案,懷疑「官商勾結」,廉政署介入查無具體事證結案。陳國星不滿林俊憲、徐筱蘋損害公司商譽及他的名譽,提告求償8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陳國星敗訴,林俊憲、徐筱蘋免賠,可上訴。

陳國星提告主張,林俊憲2017年5月16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除了公布他的姓名外,還質疑日創社資本額只有500萬元,10多年來卻承包273件總價值超過3億元的政府採購案,另請徐筱蘋出面指控「連續10年都得標」、「我已經見識透了這種奸商勾結的事情」、「一定有內鬼」等語,林俊憲隨後在記者會請廉政署徹查日創社,但最後查無貪瀆具體事證結案。

他指出,日創社原先經營情況良好,在公部門印刷、美編招標案頗有聲譽,但林俊憲、徐筱蘋等人誣告打擊,導致公司2018年營業額損失2000萬,依公司毛利率4成來計算,約損失800萬元,認為兩人損害他的人格權,和日創社的商譽,請求林俊憲、徐筱蘋、歐珍妮雅公司連帶賠償他100萬元、日創社700萬元。

徐筱蘋等人抗辯,陳國星先前已提出誣告告訴,經檢察官偵查認定她的言論僅是陳情人透過民意代表表達意見,並沒有向公務員提出申告,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確定;另她的言論在提醒各界檢視政府機關採購程序是否公正公平,內容並無不實,且陳國星2017年已知道相關記者會內容,卻遲至今年才追加提告,明顯罹於時效。

法官認為,徐筱蘋的言論固然質疑日創社有弊案,但她是在記者會所述,並非向公務員申告,雖然現場有廉政署官員在場列席,但仍與申告有別;徐筱蘋均是依據親身經歷的事實來發表言論,且政府標案招標過程,涉及政府單位採購案相關預算執行,與公共利益有關,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徐筱蘋的言論難認有不法性,因此判陳國星敗訴,林俊憲、徐筱蘋等人免賠。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 ( 要救救我 )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200425